(相关资料图)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6月15日上午,省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省一中院、海口海事法院、文昌市政府等单位在文昌翁田镇湖心港沿岸海域开展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利用2022年执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486445.63元实行海洋修复,放流鲜活鱼苗。
据了解,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有效修复海洋生物资源,恢复非法捕捞对文昌近海海域造成的海洋渔业资源的损害,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生生物资源量,宣传教育提高渔民的守法意识,促进海洋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投放鱼苗现场
活动现场,在公证员、当地渔民的见证、参与下,尾黑鲷、紫红笛鲷、卵形鲳鲹等种类共671200尾鱼苗通过滑道有序放流入海。
“放鱼苗对于我们渔民来说是好事,我们也想在现场学习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参加活动的渔民谭武建告诉记者,第一次参加增殖放流活动,感觉很有意义。
“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框架下,依法严惩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注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推行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替代履行等生态修复手段。”省检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彦介绍,自2017年检察机关被赋予民事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以来,省检一分院共办结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环境侵权民事公益诉讼案27宗,经省检一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決实施非法捕捞行为的侵权人共承担海洋生态损害赔偿金共计 11737526.76 元。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