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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官微“国资小新”连续发布了近30家央企社招公告。其中,很多央企专门对“回避近亲属”提出明确要求。不约而同的行动引发社会关注,这一变动的意义在哪儿?所谓“举贤不避亲”是否不再适用国企?
对于“体制内单位”来说,亲属回避条款其实并不新鲜。从中组部、中央企业工委关于《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到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再到公务员招考公告,均有相关内容。
但在落地执行上,“回避”并未实现完全杜绝。就国企而言,有的是绝对禁止,有的是因岗而定,还有的岗位因地处偏远、条件艰苦,很多应聘者不愿接受,反而是“二代”“三代”更合适。总而言之,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原则是有的,但依据具体情况变通的情形也不少见。
变通之初或有其合理性,但久而久之,“近亲繁殖”的弊端就显现了。一方面,可能为贪腐提供便利。一些干部把亲属安插在重要岗位上,疏通利益输送链条,从而公权私用,搞家族式腐败。细数近些年中央和各地的巡视反馈通报,“裙带关系”“近亲繁殖”屡屡被提及。
另一方面,向社会传递不公信号。国企是不少人向往的工作单位,因其特定背景,在社会上也具有象征意义。“任人唯亲”影响了就业的公平公正,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着眼于此,近些年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均纷纷强化亲属回避条款。
当然,对于上述规定,一些人或许觉得有点“冤”。仅因为亲属在位,自己就失去了竞聘资格?“举贤不避亲”,在这里就失效了?应当看到,诸如“祁奚荐贤”一类佳话都有其特定的历史环境。身处现代社会,法治代替人治,规矩当立则立,导向必须鲜明。“体制内单位”带头以刚性制度维护公平公正十分必要。进一步看,今天的中国,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何必非要讨瓜田李下之嫌?
国企“举贤避亲”为社会所乐见,当然舆论中也有不看好的声音。这并非无端的“阴谋论”,因为从现实来看,安插进人的手段确实有隐蔽化趋势。比如,量体裁衣,确有单位列出“仅限海外留学硕士”“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等与岗位关联不强又格外细致的招聘标准。再如,资源互换,跟其他系统进行“合作”,你安排我的亲属,我安排你的亲属,暗度陈仓规避原则。由此看来,严格落实“举贤避亲”是第一步,未来相关部门还要将规定办法精细化,才能真正堵住“后门”。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在一个讲求公平公正的社会,个人的尊严感和幸福感才会更加真实。在一个上升通道顺畅的社会,个人的奋斗精神和社会的生机活力才能充分迸发。在这方面,以国企为代表的所有“体制内单位”应成为表率,更应持续为之努力。
(原题为《国企“举贤避亲”,冤么?》作者 崔文佳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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