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四川省发改委印发
《四川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奖励补助管理办法》
(资料图)
(以下简称《办法》)
明确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对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县(市)
给予建设资金奖励
在具体标准上,《办法》规定,考评为优秀奖、先进奖、进步奖的县(市),将分别获得省预算内投资600万元、500万元和400万元的奖励。
约5000万省预算内投资奖励
根据考评结果分三级发放
据悉,省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四川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的试点任务,制定考评细则,按年度对试点县(市)开展量化考评并公布考评结果。
在投资补助标准上,《办法》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对年度考评排名靠前的县(市)分优秀奖、先进奖、进步奖进行奖励。其中:
优秀奖3名左右,分别奖励省预算内投资600万元;
先进奖4名左右,分别奖励省预算内投资500万元;
进步奖3名左右,分别奖励省预算内投资400万元。
《办法》同时对投资补助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规定,主要用于试点县(市)县城(县级市城区)内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优化、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等城镇化建设项目,重点用于政府投资的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此前已划定37个试点县城
四大方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县城是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四川目前拥有128个县和县级市,数量居全国第一,加快推进县城建设对促进四川新型城镇化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4月,我省印发《四川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公布了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的37个试点县(市)名单。
《方案》明确,将在37个县(市)按照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四大分类开展试点,重点实施县城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优化、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和辐射带动乡村五大行动,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着力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编辑:吴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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