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明喆集团”)公布首份A股主板IPO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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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稿显示,明喆集团收入及利润规模在A股上市物业公司中仅次于招商积余。根据2022年5月政府采购大数据研究院和政府采购大数据网联合发布的《全国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500强榜单》,公司排名第1。根据克而瑞物管、中物研协联合发布的《2022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报告》,公司在非房地产背景的独立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中排名第2。
不过,上述这些排名有一些值得解读之处。另外,明喆集团在股东、社保公积金、募投项目等方面均有看点。
扣非前后增速差异大
在国外,物业管理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近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起源于 19 世纪 60 年代的英国。英国当时的工业革命使得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这引发巨量的住房需求。为了满足这些需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建造了一批简易住宅以低廉价格租给工人居住。但由于住宅条件简陋、设施不全、缺乏管理等因素,导致居住环境日趋恶化、承租人拖欠租金、开发商投资效益无法保障等各种问题出现。英国人奥克维娅·希尔(Octavia Hill)女士是公认的近代 “物业管理”的创始人,她在1880年至1886年间为其名下出租房屋制定了一套房屋管理办法,引导并要求租户严格遵守。这套管理办法在实施后效果良好,引发当地业主纷纷效仿。这种“早期的物业管理活动”改善了居住的条件,为业主和承租人双方带来了好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房屋的维护和居住的环境管理等种种问题。
我国物业管理起源于改革开放之后,20 世纪 80 年代初,近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由我国香港引入。根据克而瑞物管、中物研协的数据,2022年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保持了快速的发展态势,行业总规模达到353亿平方米。预计2025年物业管理行业总规模有望实现388亿平方米,2021年至202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 3.2%。
根据克而瑞物管、中物研协联合发布的《2022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报告》,明喆集团综合实力排名其实只排在第15名。比如,港股上市的碧桂园服务2022年营业收入为413.67亿元,为明喆集团的11.44倍。前文中“排名第2”有两个前置条件“非房地产”和“独立第三方”。所以这个细分排名意义价值有多大?
另外截至2023年6月28日,东方财富显示,港股物业服务及管理的上市公司共有64家,其中15家的2022年营业收入比明喆集团要高。那么“在A股上市物业公司中仅次于招商积余”的参考意义有多少?
港股物业服务及管理的上市公司摘要,数据来源:东方财富
整体来看,明喆集团2020年至2022年(下称“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07亿元、33.42亿元、36.17亿元。明喆集团主要为非住宅类机构客户提供一体化后勤服务,主要客户类型为医疗机构、行政事业办公、企业办公、教育机构、其他物业。
虽然明喆集团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均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但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3%、7.39%、6.92%,占比并不高。
归母净利润方面,明喆集团报告期内分别为1.78亿元、1.65亿元、2.89亿元。虽然明喆集团2022年归母净利润相较2020年增涨了62.36%,似乎总体增长态势不错,但这受非经常性损益影响较多。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学位行业导师汪蔚青对观察者网表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企业通过主营业务取得的税后利润,不包括投资收益等非主营业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明喆集团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76亿元、2.48亿元、2.78亿元,2022年相较2020年只增涨0.75%。
另外申报稿显示,明喆集团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而可能造成的补缴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合计金额占当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28%、18.60%、11.91%,对利润的影响不小。
欲募资补血与大额现金分红
关于公司竞争劣势,明喆集团在申报稿中表示,公司业务的拓展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网点布局、建设与升级信息化系统以及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建设等,因此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公司亟需通过进入资本市场实施股权融资等方式,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必须的资金。
另外,明喆集团此次主板IPO拟募资14.1亿元,其中1.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此,明喆集团在申报稿中表示,作为轻资产行业的公司,可作为抵押物的资产较少,因而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较难实现。在股份制改造完成前,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缺少直接融资途径。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仅靠目前有限的融资渠道和企业自有资金积累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
竞争劣势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不过,明喆集团在2020年至2022年合计现金分红8.44亿元,而这一时期其归母净利润合计也才6.32亿元。一边是欲募资补血,而另一边则是大额现金分红,这是否合理?
从股权结构来看,明喆集团实控人为高海清、高艺菲、张国玲,其中高海清和张国玲为夫妻,高艺菲则是两人的女儿。三人合计持有公司82.4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91.71%的表决权,且均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另外,高海清的弟弟高海峰,以及张国玲的弟弟张国民均为明喆集团的副总经理,且分别持有公司3.24%和2.52%的股份。颇有点“家族企业”的感觉。
不过,明喆集团也有外部投资者,比如深圳弘瑞二号。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明喆集团部分员工持股平台与深圳弘瑞二号的读音有点像,比如深圳鸿瑞二号。
深圳弘瑞二号于2022年5月10日成立,深圳弘瑞二号在2022年5月20日便与明喆集团签订增资协议,以7200万元进行增资(目前持股比例为2.3%),2022年5月24日完成工商备案。
除了“火速”成立便完成增资外,还有不少点值得一看。比如,按目前时点算,距离完成增资刚好超过1年,仅多一些。资料显示,突击入股主要是指拟上市公司在上市申报材料前的1年内,有机构或者个人通过增资或受让等方式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情形。深圳弘瑞二号避免了被认定为突击入股,是否有意为之?
另外,深圳弘瑞二号属于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5月27日才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即增资后才备案完成。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新对观察者网表示,一般情况下,私募投资基金在备案前不可以投资企业。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严义明也向观察者网表示了类似的观点。
证监会2020年12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显示,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管理未备案的私募基金。
不过,也有律师表示,“私募基金未备案前不得投资企业,但私募管理人用自有资金投资并不受此限制。”
那么,深圳弘瑞二号是否有违法违规现象。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摘要,数据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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